堂會增長
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42期,1981年9月,頁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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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量的增長(數目的增長)
一、栽植新堂:
各地區植堂的目標差别很大,由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二百不等。
綜合各區所建議的方法有:
1﹒灌輸植堂觀念。這是最基本且必須的步驟,從教牧人員及教會各部門開始,推展植堂觀念。可舉行教牧研討會,教導合乎聖經的基本觀念,牧者再藉着講臺信息,使會友有同樣心態。然後可舉行植堂禱告會或研討會,讓全會眾有具體的認識、討論及參與。
2﹒成立植堂委員會或植堂小組,負起研究及訂定植堂目標、堂會地點及設立方法等責任。
3﹒設立植堂基金。有些地區建議教會應以奉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作為植堂基金。
4﹒先成立家庭聚會,然後將家庭聚會發展為教會。
5﹒為不易被一般教會所接納的某些職業人士建立全單元性的團契或教會,但只屬過渡性質,當成員習慣教會生活時,就應自動取消。
6﹒一間教會力量若不足,可集合多間教會的力量植堂。
7﹒已有二十個家庭為成員的教會,或會友達二百人者,就可設分堂。
8﹒一間以上的教會合用一個堂址,以解決堂址的問題。
9﹒借用福音機構的辦公室聚會。
10﹒歐、美地區建議將查經班及團契等發展為教會。
11﹒推動青年軍參與事奉或作短期的宣教士工作。
12﹒注意土生華裔的工作,包括北美洲及東南亞多處地區的華裔。
13﹒舉行地區性的華福會議或分享會。
14﹒建立難民教會。
15﹒訓練長老、執事擔任分堂的工作。
16﹒推行十年倍加運動。
17﹒設立不同語言的華人教會。
18﹒任何地區若有超過一千華人居住,就應設立教會。
19﹒差傳佈道隊可作為建立新教會的先鋒部隊。
20﹒向設立分堂有好成績的教會學習。
二、推動差傳事工:
1﹒推動國內差傳。
中華民國區把國內差傳分為兩大類。
a﹒更生區——區內已設有教會,但是既冷淡又輭弱,故其他地區中實力較強的教會應派人前往協助。
b﹒開拓區——完全開荒的地區。
同時或可在本區內展開異文化的差傳工作,如西加里曼丹區建議,當地華人教會可向山地土著傳福音。
2﹒推動海外差傳。
有三個地區特别提出用移民的方法。例如:南美洲巴西有許多中華民國的移民,於是長老會就在巴西建立了幾間教會,一方面牧養已信主者,同時亦向其他未信主者傳福音。
3﹒協助本地教會的差傳工作。例如西馬華人教會可協助西馬英語教會的差傳工作。
三、一般性福音工作的推進:
1﹒中華民國區提出建立「責任區」的觀念,即每間教會應對本身所屬地區有責任感,負責該區的福音工作。這是很實際而有意義的方略。
2﹒設立特殊的宣教士制度,鼓勵專業人士在其職業範圍內傳福音。教會可以攷慮按立他們作特殊的宣教士,有如天主教耶穌會的會士,既是聖職人員,卻專職在學校裡工作並傳道。這是值得攷慮採用的方式。
3﹒發動學生及青年人組織各類決志遍傳工作隊,例如:衛生教導隊、功課輔助隊、醫療隊等,前赴同一個地區,集中力量,盡自己所長為當地服務,建立當地人對基督教會的好感,同時把握機會直接傳福音。
4﹒劃定某地區作實驗研究區,集中人力與物力,以五年或更長的時間作教會增長理論或可行方式的實驗,盼望研究結果可供其他地區作借鏡。
5﹒重新研究福音工作的對象。例如香港,教會裡一般勞工的人數很少,工人福音工作也很少,但是勞苦大眾卻佔全港人口的大部分。台灣鄉村的人口約佔百分之三十五,大城市人口只有百分之十八,但鄉村中基督徒的比例很低。了解這種情況,對福音工作對象就會重新估計。
6﹒加强福音豫工。其目的不是使人立刻決志信主,乃是使人對基督教有好感,豫備他們的心注意屬靈的事物,到當他們直接聽到福音時,便可歸向基督。
7﹒教會本色化,及注重佈道工作全面的研究。
II、質的增長
一、建立正確增長觀念:不單是數字的增長,而是屬靈的實際增長。
二、實行屬靈的「化學」:信徒門徒化、教會家庭化、教會學校化、講臺生活化及使徒化、家庭教會化、教會小組化、見證社會化。
三、推行健全的教會管理之道。
四、大的教會幫助小的教會:非指金錢,而是人才及訓練的幫助。
五、提高教牧人員及長執的屬靈素質。
六、堂會與堂會、宗派與宗派之間的合一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