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堂與社會
原載於《北宣週刊》,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四日「牧者心聲」。
我本主日的講題是「基督徒的社會觀」。我想趁着這一個機會,和弟兄姊妹們談談教會與社會的關係。這是極少機會在主日談及的問題。
教會主要的責任是傳揚神救恩的福音,但同時也應在社會中表彰基督的愛。後者就是基督徒關懷社會的根據。這關懷有兩大方面的表現:社會服務與社會正義(包括道德在內)。
本堂對社會服務的參與有下列各項:支持基督教醫院與老人院,新生團契釋囚工作,互愛團契福音戒毒工作(負責總幹事全部薪水),晨曦福音戒毒工作,最近非洲災救濟(三萬元),直接間接負資四間監獄的佈道及道德教育工作,四間青年中心或閱覽自修中心(其工作皆符合政府規定,並設有教會,其中元朗青年中心已被列為模範中心之一),支持突破刊物及輔導中心。本港社會服務情形有下列兩個特點:一、政府已經大力推行社會服務及福利工作,故教會之責任已經減少。二、基督教數個大宗派已經將其主力放在社會服務和教育工作上(擁有百餘間中小學)。鑒於上述兩種情況,我認為本堂應採取四種路綫:
一、認同並欣賞各教會的社會服務工作。繼續本堂現有工作。
二、港九教會在今日情勢上已經有相當的社會服務工作,而且努力傳福音的教會太少,所以本堂應將絕大主力 放在福音事工上。
三、勉勵會友在社會中作鹽作光,發揮生活見證力量。
四、學習參與社會輿論,加强正義與道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