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路線
原載於《北宣週刊》,一九八六年二月九日「牧者心聲」。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中,用八個比喻說明教會八種定義,而每一種定義都向我們顯示今天教會的路線。
一、個人領導或全體動員?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所以教會中每一份子都是這身體的四肢百體,各有其專司之職責和功能,互相配合成人體之奇妙作用。這正是教會的藍圖。但是一般教會的傳統路線,正與這種原則背道而馳。
傳道人唱獨腳戲,是個人領導;積極的平信徒訓練,才是全面動員。無疑的,今日教會的盼望,是平信徒運動。
二、增加會友或增加新人?
教會是新人(弗二15);就個人的意義而言,教會中每個份子也是新人(弗四24)。無可諱言,今日大多數教會是有意無意的以增加會友為目標。信條已經為淪為信條主義。(信條是不可少的,但這信條主義則是信仰的化石,是死的。)
三、語言或行動?
教會是國度(弗二19)。這國度的精意是權能。保羅說:「神的國度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而權能彰顯於信徒對於基督旨意的順服行動。
四、專重集中型的聚會或兼重分散型的團契?
教會是家(弗二19)。在教會中産生愛之團契的不二法門,是小組團契與活動。約翰衞斯理把教會分為許多「家」,實在是灼見。今天教會的傳統路線是注重禮拜堂裡面的集中式的聚會,而忽略了初期教會裡面的「家」的作用。
五、人意的方法或屬靈的原則?
教會是靈宮(弗二21~22)是「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教會是聖靈運行的地方,而聖靈的運行是依循屬靈的原則。
人意的方法只能聯絡感情,卻不能「建立」教會;聯絡決不能代替靈性的成長。
六、與社會隔離或關懷?
教會是燈台(弗五11)。教會的每一個份子既是「光明子女」,所以教會是燈台,在社會中爲主發光。積極方面,光明的果子是「良善、公義、信實」;消極方面,光明子女不與人同行黑暗的事。
七、儀式或愛主的心?
教會是新婦(弗五31-32)。就團體的意義講,整個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就個人的意義講,教會中的每一個份子是新婦(林後十一2),他與基督之間,應該有愛之交通:讀經與祈禱,亦即個人的靈修生活。
八、妥協或爭戰?
教會是軍隊(弗六11),必須穿戴全副屬靈軍裝,與撒但和罪惡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