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人生的智慧(一) 行善的智慧
原載於《北宣週刊》,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六日「牧者心聲」。
不但行惡不好,行善越出應有的範圍也不好,越度的美德,恐怕不能稱之為美德了,常常會產生惡果。所以連行善也需要運用智慧,行得適中。
一、「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羅十四16)
如果善事行得不合適,不合時,不合身份,不合地,則可能被別人誤會,而成為毀謗的把柄,甚至引起不快的後果,欲善而成惡,實在是最可惜的事。
從上下文,我們得到這節經文的另一個意思:有些事情本身是好的,是明達的表現,但是因為對某一部份軟弱的信徒(判斷力尚未成熟的信徒),會發生不良的影響,那末,我們便應小心去做,免得使人絆倒。我們對這件事情價值的審斷標準,由它本身的好壞,轉為影響的好壞。
二、「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
這一節經文的第一句表示我們生氣與犯罪是兩件事情,就是說:某種生氣是犯罪,某種生氣不是犯罪,生氣而不犯罪是可能的,不然這一句經文便沒有意義。
所以,生氣本身不是罪,其是否為罪,須按其生氣的態度來定。如果你的怒氣是疾惡如仇的怒氣,是像主耶穌用鞭子潔淨聖殿的那種怒氣,是義怒,那末,你的生氣就不是罪。反過來說,如果你「含怒到日落」,換一句話說,你讓怒氣存留在心中,而變為仇恨之心,不肯饒恕別人,那末,你的生氣便是罪。
不過,我們在分辨的時候要小心,每一個人都容易認為自己的生氣是「義怒」,連「發脾氣」也是義怒。
三、「心中誠實的遮隱事情」(箴十一13)「唯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
聖經沒有説:「心中誠實的,凡事都說」。乃是說:「心中誠實的,遮隱事情」。「誠實」和「遮隱」似乎是互相矛盾,但是事實上是和諧的,(遮隱不是說謊,而是不說)誠實加上愛心,便產生了「遮隱」,所以保羅在誠實上加了一個形容詞「愛心」。誠實應有的範圍是愛心。與人無益而有損的話,不要侃侃而談。「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