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裏的雙城記
原載於《北宣週刊》,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牧者心聲」。
雙城記是英國著名作家Dickens的傑作之一,在該書的結尾,朋友替朋友受絞刑的極動人的一幕情景,令人淚下。凡對文學有興趣的人,多半都讀過這本書而記得這一幕吧。該書作者Dickens是一位基督徒,他將聖經裏面所記載耶穌基督為了罪人釘在十字架上的事,放入他的著作裏去。另有歷史中一件事,也可以把耶穌基督所完成之救恩的性質,表達出來。克林威爾Gromwell在英格蘭攝政的時候,有一個人犯了絞首之罪,定於午時鐘響之時執刑。這犯人的妻子摯愛她的丈夫,就跑到鐘樓上去,抱住鐘錘。時候到了,拉鐘的人見鐘不响十分奇怪,便更加用力拉,後來才看見一個偏身血漬的婦人從鐘内跌下。監刑的克林威爾知道了這件事,極受感動,便頒宣赦令,把絞架上的犯人放下。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憐愛世人,不忍他們因罪惡而沉淪,但他是宇宙的主宰,不能違反祂所立公正的律則而濫加赦免,正如一個法官不能違反法律而隨便赦免犯人一樣,不然法律的尊嚴與社會秩序便不能維持。所以上帝「道成肉身」即耶穌基督,祂親自担受罪人所應受到的刑罰與痛苦,使一切悔改而信奉祂的人得蒙上帝赦免之恩。
古代的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對他的弟予柏拉圖說:「上帝或許可能赦免人的罪行,但那是我所不能了解的!」他的意思就是說,公正的上帝怎能違反自己的公正律則,而任意放過罪行不究呢?徇情的法官是不稱職的法官,他就是縱容罪行,等於容讓罪惡將公義推翻,這是統治宇宙全善的上帝所决不能作的。所以一切罪人必須受他的審判而受刑,這是無可置疑的。但是上帝又是慈愛的,祂不忍罪人滅亡。因此祂為人類受苦於十字架上,担當他們的罪刑使一切真誠悔改而信奉祂的人,可以獲得赦罪之恩。這是極大的慈愛!代死之愛!所以在十字架上我們同時看見上帝的公正與慈愛。
十字架本是死亡的象徵,代表一切罪人的結局,但是因為耶穌基督的代死,它竟一變而為上帝將永生與新生命賜予信者的標號。所以十字架是永生與滅亡的交叉點,也是生與死的分界線——悔改而接受十字架救恩的人,是出死入生了。基督教首先是生死之道,其次才是倫理之道。二者滙合於聖經大道之內,構成了上帝完全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