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的教導法
原載於《北宣主日學特刊》,一九七八年,頁4-5。
耶穌基督是歷史中最偉大的敎師,堪稱萬世師表。祂在教學法上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榜樣。祂當日教導門徒的方法,可以歸納為十五種:
1.比喻法——主耶穌的講章裏面充滿了通俗而實際的比喩,取自日常生活,生動而易於了解,極盡「深入淺出」之能事。
2.故事法——例如浪子回頭,不義管家,蒙恕不恕的故事等等。
3.問題法——主耶穌屢發問題,引起門徒的思想,然後指出正確的答案。「學問」就是「學」習發「問」和答「問」。屬靈的學習也是一樣。
4.對比法——主耶穌的講章中滿了對比:光暗、永暫、先後、高下、真偽、憂樂、表內、好歹、新舊、貧富、得失、沙土盤石,光明之子今世之子等。這種方法易於引起聽眾的注意和興趣。
5.實物敎材法——主耶穌把小孩子、百合花、飛鳥、芥菜種、葡萄樹、無花果、鴿子和蛇等等當作教材。
6.時事法——主耶穌把當時的新聞當作敎材,引起聽眾注意,例如路加福音十三章一至五節。
7.因事施敎法——主耶穌就門徒日常生活中所經歷的事,隨時隨地發出敎訓。這是實際生活的教導法。例如:主耶穌在聖殿中看見一個寡婦奉獻兩個小錢,就向門徒發出敎訓。
8.反合法——或稱矛盾法。主耶穌運用一些似乎是互相矛盾的字眼或「似是而非」的字眼來表達屬靈的眞理。例如「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去生命,失去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大的服事小的」等等。
9.反問法——當有人向主耶穌發問時,祂時常避免作正面的答覆,反而向發問者發出問題。他這樣作有兩種意義:(一)發問者不是誠心求答,乃是出於惡意,想捉弄或難為祂,所以祂避而不答。(二)當祂反問時,祂就取得主動,以問題引導對方的思想,面對真理。(對於頑皮的主日學生,這是很好的一種方法。)例如:當法利賽人捉住淫婦要用石頭打死她時,他們向主耶穌提出發問,為要尋找把柄陷害祂,祂反問「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可以先用石頭打她。」結果,他們知罪而退。
10.講道法——主耶穌長篇大論的把真理講給門徒聽,例如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這是不可少的一種方法,也是對比較成熟的人的一種重要方法。
11.榜樣法——主耶穌有時默不作聲的用自己的好榜樣去感化門徒,有時用好榜樣加上 教訓去指點門徒。使他們銘刻在心,永遠不能忘記,又能按著主所行的去行。
12.反激法——當迦南婦人求主耶穌醫治她的女兒時,祂故意用反面的話去激動她,好顯出她的信心。這是一種重要的教導法,但一般教師用此法時,需要十分小心——必須對學生的個性有相當了解,才可適當的使用此法。如果使用不當,會收相反的效果。
13.考驗法——主耶穌面對五千聽眾,問腓力說:「我們從那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這樣說,是要試驗腓力的信心。當時腓力和安得烈都在這次的考試中失敗了。然後主耶穌以大能教導他們信心的功課(約六5-9)。
14.出奇法——兵家以「出奇制勝」為貴,照樣,在教導中也貴乎能用令學生驚奇的話語,來引起他們的注意和興趣。例如:當彼得問主耶穌應當饒恕人幾次的時候,祂說:「不是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祂本可說七個七次,但祂故意說「七十個七次」,藉此引起更大的注意和興趣。又如主耶穌說:「我來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十34)。這也是令人吃驚和納罕的話,在聽衆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這有點像修辭學上的「誇張法」,例如「愁絲三千丈」之類。
15.沉默法——主耶穌三次用這方法:(一)對迦南婦人(太15:23),目的是試驗她的信心,(二)對法利賽人(約8:6),目的是要他們安靜自省;(三)對瞎子巴底買(可10:46-48),目的是試驗他的信心和門徒的愛心。給學生安靜思想的機會,是很重要 的教導法。
我們(包括主日學敎員在內)可以從上述的教導方式獲得許多寶貴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