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名利的爭辯
原載於《燈塔》146期,1968年8月1日,頁8-9。
中國古代的老莊一派,輕視孔子,認為他不脫名利之枷,因此在莊子德充符篇裏,周魯人叔山無趾的故事來諷刺孔子。如果這個故事是事實,正襯出老家以偏見解釋孔子的虛懷若谷的偉大學習態度,欲貶反褒。
這一件事令我們想到名利的基本性質,意義,及其得失的問題。
從心理學來講,名利是人類天性中努力奮鬥力求上進的動力,一旦失之,即失去成功的心理條件。所以一般來講,一個完全沒有名利觀念的人,缺少立功立業的一股衝力。
就倫理學來講,「為道德而道德」與「為幸福而道德」是歷史上倫理思潮中的主要爭辯焦點。從個人立場的以彼古羅派的快樂主義,以至近代標榜「大多數人幸福」的赫契遜Hutcheson學派與克伯蘭Cumberland學派,和乾脆露骨的「功利倫理學」,都是「為幸福而道德」的代表,成為倫理思想史中的強流。
十七世紀的英國著名哲學家與倫理學家Hobbes,認為「為己」Self-regarding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基本原則:連一切表面上「利他」的行為,也不過是「為己」的變形而已。
這樣說來,以「為己」為基礎之名利思想是順性的,而摒棄名利是逆性的了。孰是孰非?
孔孟的昇華思想
孟子以義為利。「王何必曰利,有仁義而已矣!」義之所以寶貴,正因它產生眞正的利。孟子非不求利,只是求眞利。假利是禍害,眞利是幸福。孔孟就人性之名利本性,而求其昇華,納入正軌,踏上幸福大道。
國語裏面記載,叔向為了韓寶子國庫空乏而向他道賀,認為這正是他「以德成名」的機會。這就是把「名」昇華到「德」的境界中去,不錯,這仍是求名,但標準與意義卻不同了。呂氏春秋的異寶篇內,也是以德為寶,正是同義。
列子載:「仁義使吾愛身而後名……仁義使我殺身以成名······仁義使我身名並全。」以仁義成名仍是求名,卻是求法不同了——昇華進入仁義的境界。立德立功立言,也是一樣。
昇華論比老子的「死生為一條,以可不可為一貫」的解除名利之枷的理論,更順乎自然,更有實踐的價值與意義。
聖經關於名利的教訓
一、聖經承認人性自私的事實,但告訴我們,這不是人類的原性,乃是人類墮落之後的遺傳屬性。神創造人類時所賦予者,是「神本」之性,非「己本」之性。這就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的基本意義。
二、自私就是「己本」。聖經告訴我們,「己本」是人類根本問題的焦點。「己」取神之地位而代之,成為人生之中心。這種自私是人類一切罪惡與痛苦的來源。所以當先知以賽亞提及人類的罪孽時,只用一句話來形容:「各人偏行己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六節)。「偏行已路」就是以己為主,為重,為一切的一切。正是自私的眞義。
三、當聖經提到人類墮落時(創世記第三章),並非記載人類犯了什麼大罪,只是說人類違背了神的旨意,脫離了以神的聖善旨意為人生中心的境界,而墜入「求自己滿足」的聲色境界。這是意義深長的一件事,顯明聖經眞理之高超性。
四、基督十字架的眞義,就是贖罪與「捨己」。姑論後者: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己而成全父神的善旨,祂也對門徒說:「若為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背十字架」就是放下自己,捨棄自己,否定自己,然後順從神的聖善眞理,過一個「榮神益人」的生活。
五、聖經是不是否定追求名利的基本原則?不,「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羅二7)。「榮耀尊貴」就是名利,不過不是今生的名利,而是「不朽之福」,同時,其尋求之道是「恒心行善」。保羅又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摩太前書六章6節),「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六章19節)保羅也講利,但這是心靈之利,是「異利」與「異寶」,保羅也講「積」蓄,但這是積成豐富的生命。
六、聖經所講的昇華,是否與孔孟所講的相同?同而不同。同,因為兩者都昇入道德仁義的境界之中,不同,因為聖經是要人從「已本」昇至「神本」,非僅昇至人與人間之道德關係而已。神是德之源,德是神之顯。德附於神,而非神窮於德。所以我們不應止於次者。以神為本的,必然有德,但以德為本的,未必有神。如果我們只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沒有與神之間的關係,絕對難得全備。孔孟之道是「揚名聲,顯父母」,而聖經之道推而超乎父母,及於萬物之源,萬愛之本——上帝。
從另一方面講,孔孟之昇華思想止於今生之德,而聖經之昇華思想,引往永生之福。
名利是,名利非,端賴你如何去把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