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實存主義:獻身、投身、委身
原載於《抉擇月刊》,1975年6月,頁15。
哲學上的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有它的功過。功:它將哲學與人生密切的拉在一起,跳越了純理論性的探討。過:它把哲學拘限在純主觀的自我範疇裡面,成為世紀末自我沉耽潮流的幫兇;它引向虛無主義。
就教會而言,神學上的實存主義也有它的功過。功:它加強了基督教教義的個人化( personal appropriation of Christian doctrines),使客觀的教義在主觀的個人行動上產生更多抉擇性的作用。這正是祁克果(Kierkegaard)的貢獻。過:它有抹煞聖經教義的客觀歷史性的一貫傾向,這等於鑿損了基督教信仰的 歷史基礎。
今天教會的需要,就是取實存主義之長,而避其短。
今天教會所需要的基督徒,是那些讓信仰在他們的人生中產生抉擇性(decisive)作用的人。抉擇性的意義正是實存性的意義。這一種實存性的意義,可以用三個名詞表達出來:獻身,投身,委身。筆者用它們來表達三個觀念。這三個名詞在中文上的意義不易分清,筆者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它們來代表三個重要的英文字:dedication, involvement, commitment,分述如下:
(一 )獻身(dedication)
筆者用獻身來代表一種人生態度:基督徒把自己奉獻給基督,抱定為主而活的基本人生態度。這是一般性的奉獻(general dedication)。這一種奉獻否定了“自我”,確定了“基督”,正是保羅所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這一種奉獻是真正基督化人生的基礎,是絕對不可缺少的。沒有任何一個人 能夠不獻身而真正跟從基督的腳步。
獻身的呼召是向每一個基督徒發出來的,正如保羅向所有的基督徒說:“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獻身裡面包括著獻心。保羅之所以不說獻心而說獻身,是因為獻身比獻心更加具體。獻心可能變成感情上的空洞名詞,事實上有許多獻心而不獻身的基督徒。“心”是獻上了,但是“身”仍然為自己而活。保羅有鑑於此,所以他在講到奉獻的時候,不厭其詳的反覆說明:“將自己獻給上帝,並且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羅6:13)。
箴言裡面也是這樣教導我們:“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3:26)不但將“心”獻給主,也要獻上眼目和腳步——身體。這樣才能真正走上主的道路。
(二)投身(Involvement)
投身與“潔身自好”恰恰相反。後者是絕對需要的,因為一個潔身自守的人才能超越潮流,衆睡而獨醒。但是主的旨意決不是只要我們“超越”,祂也要我們投身——進入人羣見證基督,彰顯基督,傳揚基督。
事實上我們看見過︰一些熱心的基督徒從來沒有帶領一個人信主,因為他們與非基督徒沒有來往。
“投身”使基督徒與社會人士的接觸面加闊,換一句話說,“投身”使福音與 社會人士的接觸面加闊。這是廣傳福音所需要的。
最近,香港監獄裡面的一個殺人犯,因為一個基督徒青年與他接觸,而真誠的悔改接受了基督。他在監獄中有了明顯的改變,感動幾個人尋求救恩真道。 一個女基督徒在一間基督教機構所主辦的弱能兒童院內工作。她到一間教會的婦女團契裡去報告這些兒童們的需要。她們受了感動願意為兒童們縫製衣被;該教會青年團契的弟兄姊妹們聽見他們的需要,願意去為兒童院義務粉刷牆壁。
一個基督徒家庭認領了孤兒院的兩個孩子,供給他們的教育費…… 。
他們都不是獨善其身的人,他們關懷别人,投身在廣大需要的激流中。
(三)委身(Commitment)
獻身是態度,投身是關懷,而委身比二者更加具體,是將自己的生命委置於一件或數件的工作上,作為努力的目標。
一個人的精力和時間有限,若希望有所貢獻和成就,必須集中力量在一項或數項事工上。當我們確定了目標之後,就要忠誠的,勇敢的,抱著信心和決心去完成它。這目標成為人生的焦點。
有焦點的人生才能發揮作用。當陽光透過一片凸鏡時,就造成了焦點,它的熱度極高,能引起燃燒。照樣,委身造成人生的焦點,產生熱力與能力,可以完成榮神益人的事工。
到非洲去傳道的宣教士施瑪利(Mary Slessor),少年時是一個極怕羞的少女。 但是在她委身於非洲的宣教事工以後,她成為一個驚人的工作者。在她死後,倫敦傳道會需要派廿餘位男宣教士去接替她一個人的工作!這是委身所產生的能力。
美國的羅斯福總統會說了一句話: “我的智力平常,但卻會加以高度的運用。” 高度運用就是焦點,這焦點把一個平常人變成有作為的人。
今天的教會需要獻身,投身,委身的基督徒!他們是腳踏實地的“實存”者,過著真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