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轉萬事的基督──腓立比書中的信息(二)
原載於《宣訊》72期,2005年12月,頁2。
[本文獲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在腓立比書中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有七方面的對比,分述如下:
一、降卑與升高(二6-9)
基督本有神的形象,但是祂甘願虛己,取了奴僕的地位,神卻將祂升為至高。
二、被捆鎖與放膽(一14)
經文:「那在主裡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
一般來説,當一個人為了作一件事而坐牢,別人的自然反應,是盡量避免受嫌疑而退後。但是這些「在主裡的弟兄」,反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這是因為他們看見保羅為福音付代價,甘願坐牢,就知道保羅深信神的道是真實的,因此他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
三、有益與有損(三7-8)
經文:「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為什麼?「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保羅的人生價值觀因認識了耶穌基督而一百八十度的改變了。他過去反對基督徒,逮捕他們送入監牢。但是主在大馬色的路上向他顯現,對他説:「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徒九1-4)然後他失去了視覺,卻獲得了屬靈的看見,其後神又藉著亞拿尼亞使他恢復視力(徒九18)。
掃羅後來改名為保羅(徒十三9),他的原名掃羅是過去以色列人的王,但是保羅卻是「微小」之意。這也令人體會到他生命中鉅大的改變。
四、丟棄與得著(腓三8)
經文:「我為祂〔指基督〕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保羅以失為得,以得為失,與世上一般人的價值觀完全相反。一般人整日所想的都是物質上的好處。正如箴言三十章15節説:「給〔我〕呀,給〔我〕呀!」
五、忘記背後與努力面前(腓三13)
經文:「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3-14上)
保羅在這裡説:「我只有一件事」,這表示他的人生中有一個努力與追求的焦點:要得神在基督裡召他來得的獎賞。這一個焦點好像一面放大鏡在陽光中造成一點焦點,可以引起燃燒。人生中努力的焦點可以達致鉅大的成功。
六、被囚與興旺(腓一12)
經文:「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指坐監〕更是叫福音興旺。」
在教會歷史中多次顯明:在基督徒遭受迫害之後,教會反而更加興旺。中國大陸的家庭教會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七、活著與死了(腓一21)
經文:「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1)
保羅又説:「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
這是何等寶貴的屬靈豪語!這正是歷代殉道士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