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信仰
原載於《北宣週刊》,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一日「牧者心聲」。
基督教的信仰是「全人信仰」,基督的救恩是「全人救恩」;基督徒與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是「全人奉獻」,基督教教育是「全人教育」。
主耶穌用四個字來代表全人(the whole being of man),即心、性、意、力(可十二30)。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全人的愛:「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保羅用「靈、魂、體」來代表全人。他說:「願你們的靈、魂、和身子,得蒙保守。」(帖前五23)。
今天,我們常用理智、感情、意志,來代表全人格。這三個因素,都要與我們的信仰發生關係。
基督的救恩和真理,必須在我們的「全人」裏面發生作用,絕非只限於一部分。這樣就造成全人的變化(The transformation of total life)。
基督徒所蒙的救恩,可以用兩個名詞表示出來:「變位」與「變相」。(transplantation and transformation)。前者是指地位上的改變,後者是指生命與生活上的改變。前者是由基督的代死而產生的——信徒由定罪的地位一變而成為稱義的地位。後者是由聖靈的工作產生的——信徒生命的本質發生了變化,因而整個人生改觀。
求主帶領我們進入「全人信仰」裏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