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召者
原載於《北宣週刊》,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牧者心聲」。
使徒保羅蒙主選召,接受了「福音執事」的職分。他在林後四章寫出了他蒙召的感受與心志。這也正是每一個獻身接受福音使命者所應有的態度:
一、不傳「自己」,乃傳「基督」(5)——不是吸引人歸向自己,乃是引人歸向基督。
二、基督為「主」,自己為「僕」(5)——站定僕人的地位。
三、在自己的「瓦器」裏,裝入神的「寶貝」(7)。這樣,卑微的瓦器便成為貴重的器皿。那沒有寶貝在裏面的瓦器,才永遠是卑賤的器皿。
四、身上常帶著基督的「死」,因而常顯明基督的「生」(10),並且這「生」的功效也臨及別人(12)
五、「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6)——心靈永遠年青。
六、至暫至輕的「苦楚」,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7)。這正是十架引往冠冕的真理。
七、不念「所見」,乃念「所不見」(18)——這正是「暫時」價值與「永遠」價值的區別。
八、在「心光」中,得見「面光」(6)——當神的光照耀在我們心中時,我們才能看見神的榮光顯在基督面上。我們在這面光中敬拜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