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命的價值觀
原載於《宣教情》14期,1998年2月,頁1。
一個人認為什麼最有價值,他就會竭力去追求它,完成它,把它放在人生的首位上。照樣,一個基督徒對大使命的價值觀,也會決定他對大使命的行動。
讓我們看看聖經對大使命的價值觀:
(一)大使命是聖經中的三大命令之一:
1﹒愛神:“你們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們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
2﹒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3﹒大使命:“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
這三條命令都是我們必須遵守的。
(二)大使命是神的心:“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求主幫助我們摸到神的心,也讓祂摸到我們的心。
(三)大使命是聖靈降臨最重要的目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徒1:8)
(四)大使命是全部聖經中心信息——它貫串全部聖經,從創世記直到啟示錄。創世記內救恩歷史一開始,神就把這信息告訴亞伯拉罕(創12:2-3,22:18):神要藉著他和他的後裔,使地上萬國蒙福得救。“後裔”二字包括主耶穌,以色列人和基督徒在內(加3:16,7)。其中以主耶穌為主,但也包括另二者在內,因為神要用他們作器皿,把福音傳遍世界。以色列人失敗了,基督徒不可失敗。
主耶穌在啟示錄裡面三次提到大使命(啟3:8,14:15-16,22:17)。
(五)大使命的價值就是人靈魂的價值——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大使命就是拯救靈魂的工作,比一切更重要。主自己就是為了這目的而犧牲了祂的生命在十字架上。靈魂的果子是“永存”的果子(約15:16)。
(六)大使命的使者將獲得永遠榮耀——“那引領多人歸義的要發光如星,直到永遠”(但12:3)。
(七)宣教士的腳蹤何等佳美——“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這是神最欣賞的。
(八)大使命是建立神普世國度的必要條件——“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太6:33)。這是優先次序。
(九)大使命與主的再來結合為一——“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然後末期(主再來)才來到”(太24:14)。
讓我們不要把大使命變成小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