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群裡一個
原載於《燈塔》35期,1959年5月1日,頁25。
蒙恩的開始
我十六歲的時候(剛讀完高中一),正值七七抗戰開始,家母携子女四人離家逃難,經濰縣,濟南,滕縣,徐州,蚌埠,懷遠,蒙城,而至亳州(安徽北部)。在該城北關外渦河北岸的浸信會裏面暫時居住。那時已是一九三八年初,日軍終於趕上了我們。該城淪陷之後,我們一家就住在該教會所辦的「難民所」裏(共二千多難民),前後兩年之久(頭半年以後,難民所就解散了,但是我們仍住在教會裏)。這一段時間就是我蒙恩的開始。經過情形在我的記憶中留下了永遠的痕跡:
有一天,我作了一件使母親難過的事,當時不覺得什麽。但是不久之後,心中開始受責備,漸覺不安。忽然感悟到這就是我的罪。這是我第一次悟罪的經驗,從此才在心靈中深知自己是罪人。這時過去所聽過的道開始在心中發生作用。經過幾許掙扎之後,決定向母親認錯,同時向父神作生平第一次的認罪。我永遠不能忘記亳州河北浸信會禮拜堂後面的那一間小祈禱室——我獨自在那裏流淚,將一切想到的罪都向父神承認出來。呵,認罪之後心靈是何等充滿蒙赦的憩息與快樂!是的,從那時起,我與主發生了生命上的接觸,新生命開始注入心中。
第一個果子
蒙恩以後,我心裏充滿了主的愛,有一股熱力在推動着我向人傳福音。難民營中有一個姓張的廿多歲的青年,他在我向他傳福音的時候與我辯駁,在辯駁的過程中,主的道在他心中越入越深。他終於接受主耶穌為救主,而且極其熱心,使我在傳福音上得到了一個極好的同伴。我心裏充滿歡喜。這是我第一次嘗到領人歸主的滋味。但當時未曾夢想到這就是我一生的工作。
後來,日軍給予居民較大的自由,我便在街頭巷尾,河邊,渡船上,請人參加叙會,有時集合了靑年信徒們,打起佈道隊的小旗子,到鄉下去佈道。路上縱聲唱詩,快樂難言。心靈裏常有沸騰的感覺。記得在一個落雨天,我獨自步行了四十里,到一個村莊去傳福音,天黑了還未回家,使母親十分憂急。回憶蒙恩之初的情形,現在深覺慚愧。
第一次講道
蒙恩後約一年,浸信會開辦了一個小學,因我身材高,看來好像是廿多歲,就被請在小學裏教書。有一天,校長要我在早禱會講道,不得不從命。我想來想去,應該講什麽呢?最後决定講「我渴了」三個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一句話)。想不到講的時候,自己心中受了極大的感動。使我在屬靈的經驗中進深了一步。以後,該教會的牧師要我在一次特別聚會中講道,我永不能忘記會前獨自在一間地下室中懇切祈禱的情形。那時講道連大綱也沒有,講時只覺得話語從內心湧出來,與現在斤斤預備的情形完全不同。今日回想起來仍然覺得希奇。
異象——奉獻
有一天,當我在亳州城外走的時候,忽然發現路邊的土壁上露出許多死人骨頭,這些白骨成了我的異象:使我好像看見千千萬萬未聽見過福音的人,正向滅亡走去。我問自己說:我應該怎樣過我的一生呢?我清楚記得,在我蒙恩一年半後的一個夏夜裏,輾轉不能入睡,想着一生道路的問題。我原在青島禮賢中學德文科念書,該校與上海同濟大學訂有合同,畢業後可直入同濟。我的志願是土木工程系。但是現在我只想傳道。經過思考後,我終于在半夜起身跪在牀前,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一生傳道事奉主。祈禱後安然躺下。但是不久之後忽然一個意思進入我心中,於是心中又起了交戰:「如果主將來要我到鄉村裏去作傳道,我怎麽辦呢?我肯不肯呢?」交戰得勝後,再次跪下將自己無條件的獻上,心裏充滿了平安。主並沒有要我到鄉下去佈道,反而賜給我讀大學與留學的機會。主只是要試驗我動機的純凈程度與順服與否而已。這第二次奉獻的經驗,屢次提醒我要走卑微的道路,幫助我勝過了試探。
走下坡與蒙保守
在我讀大學的時候,有一個時期,靈性情況很可憐。雖然是在基督徒學生團契裏面,但是在內心生活與行為表現上,並不像一個奉獻的人,與一般同學同化了。那時我幾乎與一個不信主的同學結婚。若不是主在暗中保守(回憶當時詳情,覺得主的保守實在令我希奇),今天我不知身在何處了。已經奉獻的青年們,小心這一個陷阱吧!
一九四五年夏,當我剛剛讀完大學三年級的時候,在重慶南山舉行了「第一屆全國各大學基督徒學生夏令會」,我蒙恩得以從西北到重慶去參加,在會中得到復興,我今日仍然清楚記得聖靈在大會中奇妙動工的情形,和自己所流的悔改之淚。我深深體會到彼得「出去痛哭」的心情。主阿,願你的眼睛時常注視我,像你當日轉身看彼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