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女教牧的事奉角色
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176期,1994年2、3月,頁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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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角度
(一)舊約有女士師——底波拉
士師是政治和宗教上的領袖。底波拉是神揀選與設立的士師,神藉她打勝仗,故從舊約看神的揀選是不分男女的。
(二)新約方面——保羅對婦女事奉的立場與觀念
1﹒《羅馬書》十六章三至十六節
保羅提名問候十位姊妹。第七節,保羅稱安多尼古和猶尼亞為女使徒。在當時代使徒身分很特別,保羅卻把這兩位姊妹與一般使徒同列,並指她們是有名望的,即在工作上有表現的,這是很值得注意的。
2﹒《羅馬書》十六章一節
保羅舉薦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
3﹒《羅馬書》十六章三節
保羅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在排名上是妻子在先,丈夫在後。先婦後夫的稱呼在當時是反文化的。保羅如此寫並非偶然,而是他們這樣的排名已成為當時的習慣,被公認的。
4﹒《使徒行傳》十八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
這段經文記載亞波羅大有學問,最能講解《聖經》,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百基拉、亞居拉在會堂裏聽他講道後,就接他到家中,將神的道給他講解得更加詳細。使他日後更有力引用《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神使用百基拉幫助亞波羅,把神的道更準確地教導他,亞波羅也虛心領受這位姊妹的教導。
從以上例子看,保羅並不輕視姊妹,相反的,卻是十分欣賞姊妹的事奉。
(三)現代宣教士中,姊妹數目比弟兄還多
她們既是領袖,也是教會中的牧師。在宣教工場主持行政、教導工作。帶領的會眾包括男女,這事實是不能否認的。在宣教事工上,姊妹是領先的,值得我們反省。倪柝聲先生反對姊妹講道、作領袖,但他一生中卻從三位姊妹身上受益最多。
1﹒和受恩教士(M. E. Barber)
2﹒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
她的著作是倪柝聲神學思想的主要引導之一。賓路易師母是神大大使用的一位姊妹,經歷聖靈充滿,對付罪,完全奉獻。神在英國、歐洲大陸、印度、俄國等國家使用她,復興教會,教導會眾,到處講道,她的著作影響很多讀者,可見被神使用的人,是不分男女的。
3﹒內地會一位女教士
倪柝聲自己承認在他一次靈性低潮時,因聽她講道而得着靈性復興。
二﹒神學方面的探討
我現年七十一歲,別人容易以為我是支持傳統思想的人,然而經過多年詳細思考、研究、閱讀,我得着以下的結論與大家分享。
反對姊妹事奉的辯論焦點:
(一)《提摩太前書》二章十二節
這段經文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管轄男人,只要沉靜。《聖經》學者有兩種看法:
其一認為講道是指正式教會的講道;但更多學者認為應以家庭為背景,因上文提及的是一般生活。講道的原文是指權威性的教導,是承接上文指對丈夫而言,而不是指教會的講道。
(二)《加拉太書》三章二十八至三十節
在基督裏不分男女,都成為一。起初神從亞當的肋骨創造夏娃,雙方是平等的,給夏娃的名稱是配偶,即幫助同伴(helpmate),所以在人未墮落前,男女是平等的。人墮落後,女人要順服男人,男人要轄管女人。但在耶穌基督的救贖裏把男女復合,男女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同是天父的兒女。在實際上,卻因為整個宇宙仍服在虛空中(unfulfillment),不能實現神原本的旨意,仍在墮落的影響之下,要等到末日屬主的人身體得贖,整個宇宙才恢復正常。今日教會仍在罪惡權勢影響之下,故夫婦仍有別。
(三)《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一至三節
神為三一神,從次序看聖父第一,是頭;聖子第二,聖靈第三。保羅看丈夫是頭,妻子蒙頭表示順服神,丈夫蒙頭卻是羞辱。故此,蒙頭並非絕對,否則按推理:妻子順服丈夫故要蒙頭,那麼基督順服聖父也要蒙頭嗎?故此這是文化性、時代性、相對性的表達,在當時代姊妹蒙頭表示順服,但在今日蒙頭卻是裝飾而已。
(四)《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十四節
保羅從神學性推論到人的本性。當時代的特色:女——長髮,男——短髮。頭髮長短是與當時文化比較,女比男的長,是相對性的。其實當時代男性的頭髮在今日看來,是相當長的。
(五)《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七節
姊妹若不蒙頭,就不可講道。言外之意,若蒙頭就可講道。保羅這裏說的「主的命令」是處境化的。
兩個例子:
1﹒彼得在午正上房頂禱告見異象,神要他把過去一直看為不潔淨的生物宰了吃,他不肯,神三次說:神所潔淨的,他不可當作俗物。《舊約》清楚將生物分潔淨與不潔淨的,是象徵神是聖潔的。福音時代,不再分潔淨的,不潔淨的,好像今日我們可以吃豬肉,主說祂來是要成全,神將屬靈意義(實體)表明。姊妹蒙頭也是如此,只在當時文化需要。因以弗所有一大女神廟,其女祭司均披頭散髮,當時不蒙頭的女子代表不正經的人。
2﹒地上有男女之分是為結婚,是過渡性的,相對性的。天上卻無男女之分,因是在永恆中。
總結
一﹒姊妹在教會中可做教導工作,因許多姊妹具有教導恩賜。例如:中國大陸的焦維眞姊妹被邀請到各處的培靈會傳講信息。
五十年代的趙君影牧師夫婦,二位都有講道恩賜,但有人較喜愛聽趙師母講道。
二﹒菲律濱一些土著以女性為首,男的也要取妻子的姓。越南山地,以女性為首,牧師也是女的,有男牧師是例外,這是處境問題。原則上是各人應按神所賜的恩賜,去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三﹒潮流——香港的潮流雖然愈來愈開放,但在教會方面,事實上,一般的教會的弟兄姊妹仍未能接納女牧師。保羅處事的原則是無論行甚麼事,都要注意輭弱的人,不要絆跌他們。保羅有許多權利,但他一樣也沒有使用,為的是要在甚麼人當中做甚麼人,為要得着他們。
在神學上、解經上,按立女牧師均無問題,但要顧慮的是處境問題。因為這是一個處境文化因素的問題。我建議女同工要尊重自己所屬宗派對這問題的立場,和自己堂會長執與一般會友對這事情的領受程度,從各方面作詳盡的思考。
(本文是滕牧師於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全球公元二千婦女佈道運動東北亞洲區主辦「港澳女教牧日」聚會上之講稿。本文經滕牧師過目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