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個七
李良田記
原載於《播種人》23期,1971年1月,頁8-11。
在舊約裏有兩個奇妙預言:一個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預言,它很清楚很奇妙的應驗在主為我們捨命犧牲的事上;第二個是但以理書九章廿四至廿七節的預言,這預言清楚告訴我們主在何時到世上來。但以理說這預言時約在主前五三九年,離開主降生到世上的年代還遠,要清楚確定主來的時期,不是簡單的事,然而這預言應驗了,這就証明了聖經的可靠性與預言的超自然性。
現在將但以理書九章廿四節至廿七節的預言,作一番查考,然後與主耶穌再來的事連在一起思想。
過去二千年以來,很多人對「七十個七」有不同的看法(若將最初一直到廿世紀的種種解法寫成一部書時,會成為很厚的一部)。但我們可以把所有解法分兩類:
第一類為彌賽亞性的解法,即是七十個七中心意思與彌賽亞主基督有關的解法。
第二類非彌賽亞性解法,即是七十個七與彌賽亞主基督無關的解法(只講到希臘歷史中的一個王),猶太人取這種解法因為他們否認主為彌賽亞。很多新派解經家也採取這種解法,因此放開這解法不論,而單注意到彌賽亞性解法。
彌賽亞性解法分兩種:
第一種象徵式解法:以德國一著名解經家Keil為代表,這種解法不注意細節與年數,只著重靈意,他將七十個七不解作四九○年。
第二種按字面解法,即將七十個七作為四九○年。
第一種解法雖有其優點,但卻抹殺了及否定了預言的確實性。因此現在單討論字面的解法。
字面解法又分為兩種:
第一類為連續性的解法,即第一個階段(七個七)連到第二個階段(六十二個七),又連到第三個階段(最後的一個七)算起來第一段四十九年;第二段四三四年,第三段七年。是連續的,中間並沒有時間上的間隔。總結束是在耶穌死後短期之內。
第二類為第二段至第三段中有時間性間隔。插入教會時期。末七是在末世發生。
以上兩個解釋,解經家們辯論很久,各有其理由。第一類可稱為傳統性解法,在教會歷史中耶柔米在主後四世紀已提到這種解法,後來像奧古斯丁、馬丁路得、加爾文以及十九世紀多數的英美解經家,都持這種解法,故這類解法陣容強盛。第二類的間隔性解法,認為最末的一個七是在末世時代發生。這是在廿世紀新興的解法,但早在第三世紀中已曾提到,本人也曾作一個長時間思想,在各方面加以全面研究後,也接受這間隔性的解法。
為什麼連續性的解法不能令我滿意?因為有二個難題是這類解法不能解決的:
第一個難題:在但以理書九章廿四節提到,神對但以理所說的這七十個七是與猶太人有關係的,假若這七十個七結束在主耶穌時期,那麼神的計劃對猶太人沒關係了。因那時正是猶太人亡國之時,難道神對猶太人的計劃就停止在亡國的痛苦中嗎?這豈不是說神對猶太人的應許落空了?
第二個難題:在但以理書九章廿四節下半節說「封住異象和預言」,即是說七十個七結束時要封住異象和預言,在那時再不需要預言異象,因已成全了。但在主耶穌時期第二次來的預言還未應驗。因此,尚未到封住異象預言的時候。
連續性的解法有以上二個難題不能解決,但若用間隔性解法,末了的一個七放在將來,而第二階段與第三階段中介入教會時期,那麼二個難題都可以解決了。
現將七十個七奇妙的應驗簡單解說,從這裏可以計算彌賽亞到世上來時間。在但以理書九章廿五節說,過了七個七及六十二個七以後(即四八三年之後),就「到有受膏君的時候」。計算起點是很重要的,什麼時候開始計算那四百八十三年呢?在廿五節頭一句清楚提到:「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建造耶路撒冷」開始計算。這是很重要的。很多人認為是指耶路撒冷城,但這節經文中並沒有指明是「城」,是包括了聖殿和城。「令」的原文是「話」。這話什麼時間發出?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廿八節,先知以賽亞在主前七百多年受聖靈感動,預言古列王要下令建造耶路撒泠城和聖殿,古列王的命令應驗了神的預言。但神預言的應驗不是「點」的應驗,而完全是「線」的應驗。古列王所下的命令,在執行時有很多攔阻。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建造聖殿時因受攔阻而停工,後來大利烏王再下令開工,隨著是亞達薛西王再下令。時斷時續。在以斯拉記六章十四節聖殿建成是出於以色列的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古列、大利烏王、亞達薛西王的命令,提到這四位,就表示當古列王下令時就是神預言的開始,再經過這三王的命令而應驗。這三王每次的命令,都促成了神話語進一步的應驗,所以若單指一處都不是完全的應驗,合在一起就是完全的應驗了。因此計算的起點就在亞達薛西王最後一次下令的時候(以斯拉七12-13)。就是主前四五七年,從這時候開始計算四百八十三年就到是在主後二十六年。這時主耶穌出來工作(主耶穌出世是在紀元前四年,故當時主卅歲,開始出來傳道),故在時間上正合事實。另外,也有其他起點的說法,很多人主張從亞達薛西王廿年起計算(主前四四五),因為在尼希米記二章中提到尼希米向王請求,王就下令,在命令中提到要建造城,他們的理論有兩個問題:第一是他們認為但以理書九章所提耶路撒冷,是指耶路撒冷城而言,但這一種限制為原文所沒有,是沒有充份根據的。第二,亞達薛西王廿年下令建城,但那時城早已建成,只是後來遭敵人破壞。早在主前四五七年,即是亞達薛西王七年時,殿與城都建好了。亞達薛西王廿年重建城牆。所以,不能將這年作為開始計算之年。
七十個七的分段有什麼意義?為什麼要分成三段?
第一段:(但九25下)這節經文所提的是第一階段的事,由亞達薛西王七年開始(主前四五七年),在此階段中尼希米重新修城時有敵人攔阻,但尼希米仰望神,他的精神影響了以色列人,他們一邊儆醒一邊工作。但建城建國過程並不簡單,要經過「四十九年」,到尼希米時代結束為止才完成。故第一階段重點為「重新建造」。
第二段:(但九26)六十二個七。這時受膏君出現,又被「剪除」,意即痛苦受死。但受膏者為何要被剪除?猶太人不明白,因這預言是指著基督的死。照原文,「一無所有」(nothing to himself),有兩個可能意義,一、即主的死不是由於自己的原因;二、是彌賽亞表面上一無所有,在十架上被釘好像完全失敗一樣。以上兩個意義都可能包含其中。「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是在六十二個七之後,應驗在主後七十年羅馬軍隊破壞耶路撒冷城。「必有一王」是指當時羅馬的皇帝。他差派提多將軍,帶領羅馬軍隊毀滅了耶路撒冷城,以後猶太人過著亡國的生活,流離在世界各地,差不多二千年。
第三段:(但九27)末了的七在此階段中,「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他」是指廿六節中的那個「王」。為何相隔了近二千年卻說到同一人呢?在啟示錄中講到敵基督是用六六六的數字來表示,六六六代表羅馬帝國,然而,敵基督是在末世才出現的,豈不是相隔了二千年的兩件事合起來嗎?意思是過去羅馬帝國敵對神的特性,在末世的敵基督者身上再表現出來,所以預言上將兩個「他」連在一起。另外,一七之半(即三年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連續性的解法說這個「他」就是主耶穌,「他」與很多人堅定盟約,即指設立新約,「而使祭祀與供獻止息」意即主耶穌在十架上被釘之後,不再需要獻祭的事了。主耶穌死在一七之半,故末了的七應驗在主耶穌身上。這種解法對後三年半沒有交代。連續性的解法論者,沒有一人能對後的三年半作出任何交代,若主耶穌死在最後一七之中,後三年半什麼時候結束?在教會歷史中沒有提到主死後三年半時,有什麼特別的事發生,可作這七年的結束,這是連續性解法很大難題之一。
主耶穌第一次降臨的預言是何等奇妙的應驗;而第二次來的預言,我們不敢用不信的態度來看。主耶穌第一次來全照預言所說,祂又必照著預言所說第二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