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醫治
原載於《宣道文礪》第16期,1994年8月,頁2-3。
[本文獲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今日一般華人教會對神的醫治所注意的程度和教導是否足夠?神的醫治有沒有救贖上的意義(redemptive significance)?
歷史淵源
從教會歷史的角度來看,可知幾個大宗派都相信和注意神的醫治。如聖公會,其公禱書中有一段提到抹油為病人禱告,就表示出聖公會是贊成並支持神醫治疾病的。如信義會指神在馬丁路德的妻子Katherine病重垂危時,聽了他懇切的禱告,使她由死復生;他的同工Melanchthon也是在最危險的情況中得到神的醫治,所以馬丁路德很着重抹油禱告。他說過︰只要不把抹油當作是聖禮,就可以憑着信心,為患病的人禱告。又如衞理公會約翰衞斯理也很着重為病人禱告。他把醫病看為使徒的恩賜(Apostolic gift)。十九世紀,美國衞理公會是各大宗派中最注重為病人禱告的一個宗派,這是很少人注意到的一件事。從一些著名的福音信仰傳道者的事奉中,也可以看見一些例子。司布真在他的傳記中,有一章是講他在倫敦的會幕堂中以祈禱治病的情況與效果。南非長老會的著名牧師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的著作,至今仍有許多人閱讀,他也經歷到神的醫治,所以在他的講壇與著作中常提到神的醫治。慕迪先生的同工杜雷博士也注重神的醫治。在北美有許多的人讀A. J. Gordon(Gordon College的創辦人)的著作,也看到他特別看重神的醫治。宣道會的創辦人宣信牧師(A. B. Simpson)也經歷過神特別的醫治——他四十多歲時身體很輭弱,一天,他在沮喪的時候默想,突然得到信心接受神的醫治,結果他的病立刻痊愈,成為他事奉的轉捩點。從那時候直至他年邁逝世,一直保持健壯的精神和體力。因此,他再一次把神醫治的信息着重表達出來。他認為,身體的醫治是全備福音的一部分。
神醫與救贖
神醫治疾病,是否屬於神救贖計畫中的一部分呢?馬太福音八章十七節︰「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輭弱,擔當我們的疾病。」這一節經文是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四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這裏「憂患」、「痛苦」,其原文是指疾病與病痛。這一節經文表達了馬太對神的醫治與祂的救贖兩者之間的關係。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是講到耶穌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把我們從罪的咒詛中拯救出來,在此計畫的表達中,清楚用了疾病得醫治的字眼。德國一位著名的聖經學者德里茲(Delitzsch, Franz)認為這節經文表示神醫治疾病是有救贖上的意義。從前Princeton Seminary的教授A. A. Hodge也採用同樣看法;R. A. Torrey也是一樣。
對於治病在救贖工作上的地位,今日在神學上有五種不同的看法︰(一)否定身體的醫治是神救贖之工的一部分。(二)肯定身體的醫治是在神的救贖計畫之中,但加進時間的因素︰在主再來時方得成就。葉菲德(Benjamin Warfield. B.)持此看法。(三)肯定神對身體的醫治是神救贖計畫的一部分,但將它置於次要的地位上,就是說,身體的醫治與罪的救贖在比較下雖屬次等的地位,卻是神全備救贖的一部分,不應輕視、忽略。在神學與實踐上應肯定其地位。(四)非常注重「神醫」的恩賜,將之發揮,成為神醫大會,成為教會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功用。這是靈恩派的路線。(五)時代主義認為神醫是國度性的,現時暫不存在。我認為第三種看法最合乎聖經真理。一般來講,今日的教會忽略了這一部分的真理,沒有足夠的教導,也沒有足夠的實踐。原因之一,是以為講神的醫治容易與靈恩派的神醫混在一起,被人誤會、批評。因此,許多教會避免講神的醫治,但這樣做是矯枉過正。
取得平衡
疾病從哪裏來?雖然聖經沒有很清楚的啟示,但我們可以作一個合理的推想︰亞當夏娃在墮落以前是沒有病的。身體的疾病是罪的咒詛一部分。雅各書五章十六節︰「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醫治承接上文,是指身體疾病的醫治(當然也可以包括屬靈的醫治在內)。可見罪與病有關。在舊約中,耶和華特別警告以色列人說︰如果他們不遵行祂的誡命,祂要刑罰他們,包括疾病在內。從根本意義來說,疾病與罪有關係,這是人類從亞當承受的,以個別的情況來說,並非一切的疾病都是從罪而來,有時神要藉着疾病顯出祂的榮耀,有時神用疾病來對付罪,有時神藉疾病來叫人領受更深、更高、更完全的屬靈功課。
今天教會注重神醫治疾病這件事不夠,在這件事上信心的操練也不夠。我們須要對神的醫治有更強的信心,有更多的實踐,讓我們更多的接受神對身體醫治的恩典。